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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渔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十)抓好试点,示范推广。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县(区)、乡(镇)、社区(村),开展渔农村信息化试点示范和达标建设,争取每年建成信息化示范村30个以上,达标村40个以上。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制订试点示范和达标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盲目攀比,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达标升级。

  (二十一)政策扶持,加大投入。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面向渔农村的电信资费相关优惠政策,降低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和渔农村上网资费标准。充分利用频率、码号和网络等资源,满足渔农村信息化建设需要。统筹安排渔农村信息化建设财政资金,优先支持重大涉渔涉农信息应用推广、信息化培训、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推广。加强与涉渔涉农部门、渔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沟通与协调,加大对共性关键渔农业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支持,积极研究开发与普及应用贴近“三渔”、“三农”需求、渔农民“买得起、用得好”的网络、信息系统和信息终端产品。

  (二十二) 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按照“整合资源、多方共建、协调发展、优势互补”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渔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加快组织、农林、教育、科技、文化、渔业、气象、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信息系统的集约化共建和整合共享,减少重复建设,降低建设与运行维护成本,提高综合效益。整合规范现有渔农业信息网站,积极推行“一站发布,全社会共享”模式,重点抓好舟山新渔农村网站建设。动员、统筹、整合通信运营、工商企业等社会力量,合力推进渔农村信息化建设。发展公益性和市场化的信息中介服务,为广大渔农民提供便捷、及时、适用的信息服务。鼓励开展适当有偿个性化服务,切实解决好“渔农村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十三)加强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加大渔农村信息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各级信息服务员队伍建设。鼓励大专院校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毕业生积极参与“支渔农”行动。从渔农村种养大户、贩销大户、渔农业龙头企业、渔农产品批发市场、经济合作组织中选拔一批综合素质较高、事业心强、有经营头脑、掌握一定渔农业技术的人员,进行信息技术应用和简单开发技能培训,使之成为渔农业信息的传播者、上网用网的示范者和信息致富的先行者。把渔农业信息化培训列入“渔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采用学校教学、成人教育、广播电视、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渔农村计算机、互联网、信息知识扫盲教育,不断提高渔农民的信息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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