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对落实中央及自治区支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二是对涉农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今年要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行拆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稳步推进和各级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教育、卫生、涉农3个专项治理工作解决问题的条件已经具备,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治理力度,力争在2年内基本完成,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1.规范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配合组织、宣传、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利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节庆活动牟取私利等问题。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1.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
2.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利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像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在职公务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中兼职,已兼职的,要在8月底以前退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