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息采用月度通报和年终考核制度。按照信息采用计分标准,每月对政务信息月度任务(见附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年终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全年信息采用情况进行汇总后,将结果报市考核办作为考核依据。
(五)信息采用奖励和表彰制度。按照每个单位信息得分,每季度兑现一次奖励,年终进行总结表彰。季度任务完成的,按每10分10元标准给予奖励。超出任务得分可结转至下一季度,但同一条信息不重复奖励。季度任务未完成的市政府不予奖励。全年得分在前两名的县(市、区)和前四名的部门为年度全市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县(市、区)前两名个人和部门前四名个人为年度全市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另分别给予奖金奖励。对于全年扣分累计超过80分以上的单位,取消全市政务信息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六)紧急重要信息上报责任追究制度。凡是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本着真实准确、快速灵敏的原则,按有关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要注意做好跟踪反馈,对事态的进展、处理的措施、结果等要跟踪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要信息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因延误导致事件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信息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经常给信息工作人员提要求、交任务、出题目,保证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或负责信息工作的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对完不成任务的,要按照政府效能建设的要求进行督查和问责,并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要建立健全信息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建立一套完善严格的信息搜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健全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全市政务信息任务及责任分解一览表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