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津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8〕149号)
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津蓟高速公路延长线通车收费及隧道收费标准的请示》(发展公司业[2008]7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津蓟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1、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每车每公里0.55元。
2、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每车每公里为0.95元。
3、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每车每公里1.55元。
4、四类车:40座以上客车,每车每公里1.75元。
(二)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货车按市物价局、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我市联网高速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7]188号)规定执行。
二、收费站设置
津蓟高速公路全线设置收费站11座,其中:主线收费站2座,站名分别为天津收费站和莲花岭收费站;匝道收费站9个,站名分别为:津渝路、九园、宝坻温泉城、宝坻南、宝坻北、京哈路、蓟州、盘山和田家峪收费站。
三、收费年限
津蓟高速公路收费年限仍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2004]162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