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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专项督察情况的通报

  (三)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全省火灾形势平稳。各市、县结合本地区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形势的需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省政府“12.19”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市、县迅速制定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联合检查、共同执法,形成了整治火灾隐患强大态势。据统计,各地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7次,检查单位10860家,发现火灾隐患8661处,督促整改7898处,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1家,整改销案9家。通过专项治理,初步建立起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2007年至今,全省共发生火灾1662 起,死 7 人,伤 10 人,直接财产损失 740万元,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消防经费投入有所增长。一是2007年全省投入消防工作经费达9568.85万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0.9%。其中,海口、三亚、澄迈分别投入2954.94万元、1960万元和328.9万元,洋浦开发区采取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的模式投入消防经费2664万元,创历史新高。二是全省2007年从征收的1.56亿元城市公用设施配套费中划拨2482.67万元用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五)大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社会防控火灾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市、县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农垦”为依托,通过多形式、多载体,积极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大张旗鼓开展消防宣传。二是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各市、县普遍贯彻落实海南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暨“千村五一”消防宣传现场会精神,制定本地区农村消防工作方案和标准,部署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试点工作。三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突破。洋浦率先在全省建立首支合同制消防队伍,征召了2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均衡。部分市、县政府消防工作目标没有层层分解,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和执行责任制考评机制,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工作不到位。全省经营、储存、住宿“三合一”场所和老城区火灾隐患突出,大部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能力较弱,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导致经营与住宿混合场所火灾多发,人员伤亡突出。此外,部分市、县政府火灾隐患整治组织力度不够,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到位,检查力度不足,导致单位带险经营。目前,全省仍有东方、昌江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未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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