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瑞江花园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8〕154号)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瑞江花园小区定向安置用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5]51号)规定,你公司在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梅江道交口西南侧承建的瑞江花园小区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该小区1、9、17号楼总建筑面积13723.61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5493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6042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 号
| 门 栋 均 价
|
1门
| 2门
|
1号楼
| 5464
| 5474
|
9号楼
| 5485
| 5531
|
17号楼
| 5492
| 5516
|
总体均价
| 5493
|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