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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重大期间城市活动安全供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突发供水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办公室,各部门分别迅速转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造成事故的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

  (2)造成事故的原因、经过,影响范围;

  (3)应对事故采取的抢修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指挥和督促各相关部门及供水企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市供水企业集中力量组织抢修,尽快修复供水设施。

  2、确保原水供应,以满足相关水厂供应自来水。

  3、经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批准,对全市管网和阀门进行调控,实行分区分时定量供水。

  4、协调应急送水小组,指定装水地点,向重大保障区域供水。向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

  5、恢复自来水供应时,水质监测小组应对管网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恢复对外供水。供水公司加大对城市主要管道的巡视,逐步实现正常供水,保障安全恢复供水。

  (三)专业抢修车辆、设备、机具保障措施。

  1、供水公司应配备足抢修物资、机械设备、机具、车辆等,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抢修物资的供应。凡抢修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应急供水指挥部领导批准,按“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抢修、救助,所发生的费用在抢险完毕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2、供水公司在企业内部成立供水抢险工作队,下设若干个抢修分队,各抢修队的队员均应配备相应的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确保抢险过程中人员的安全。抢险过程中必需的管线图、抢险通讯录及其他抢险机具等必须配备齐全,保证完好有效。机具必须经常维修,并存放在抢险工程车上。

  八、庆典和年会活动期周会、周报制度

  为保证城市供水应急方案的落实,在庆典和年会活动期严格实施周报、周会制度。每周一下午15时在市水务局召开供水应急周会,由应急供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召集,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负责人、源水供给水库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程序和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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