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校园校舍管理达标创优评比活动检查验收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8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
为了强化校园校舍管理工作,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环境,努力营优美、平安、和谐的育人氛围,提升我市校园建设与管理水平,市教育局决定2008年在全市学校继续开展校园校舍管理达标创优评比活动,并对今年的评比检查验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参加此次活动。扎扎实实地落实评比活动的内容,建立健全新编制的校舍档案及各种资料,大力实施校园校舍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校园校舍面貌要有较明显的变化,管理工作要有新的提高,突出办学特色。
二、严格执行评比标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依照2007年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校舍管理达标创优评比活动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测评,不可降低标准,不得走过场,切实达到促进管理工作的目的。
三、积极发挥典型的带头作用。为了提高校园建设水平,促进评比活动的有效开展。建议各地可自行组织向桦甸市一中、桦甸四中等先进单位学习参观。市直学校可自行参观学习吉林一中、吉林三中校园绿化美化成果。与此同时,各地也要发掘培养校园校舍建设与管理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创新发展。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达标创优评比标准,认真做好自测自评,找准问题和差距,并形成自我测评报告及汇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