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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坚持把教育整顿活动同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并作为今年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和省法院的《实施意见》,摆在重要位置,提上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两项活动同时部署,结合继续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紧密联系各项工作实际,努力杜绝厌倦思想情绪,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教育活动的方法

  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主题,围绕解决法院队伍中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保证法院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具体目标是:通过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使广大法官干警真正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司法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公正司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不断提高;深入细致、狠抓落实、开拓创新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作风更加深入;司法为民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落实;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办案的效果更加良好;法官干警中作风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明显减少;因循守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以及耍特权、抖威风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作风拖拉、效率不高、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法违纪现象及时得到纠正;司法不规范行为和不遵守规则纪律的行为得到严肃查处,重点岗位和环节的司法工作制度更加完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人民法院和群众的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从而有效推动全省法院“四个一流”工作目标的实现,为构建“和谐陕西”和创建“平安陕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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