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
全省各市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基层法院:
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王胜俊院长作了重要讲话。王胜俊院长的讲话,旗帜鲜明,内涵深刻,意义深远,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前进方向,对于各级人民法院抓紧抓好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就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统一到最高法院会议精神上来
王胜俊院长在3月31日的讲话中,就认真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四是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防线;五是坚持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五个坚持”的要求,紧扣党的十七大精神,贯穿了胡锦涛、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宗旨,指明了当前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和关键点。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王胜俊院长讲话精神,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抓紧抓好,准确把握和深刻领会讲话的精神实质。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王胜俊院长关于在全国法院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要求,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教育效果,通过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和调动全体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要按照“五个坚持”的要求,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进行整改,不断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改进作风,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