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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主管单位或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4、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审核。

  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根据初审上报的材料,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包括入户调查),并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打分,并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通过报纸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5、轮候申购(租)住房

  获得申购(租)的家庭根据得分情况进行轮候购(租)房。

  六、工作职责

  1、国资委等各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区管委会保障性住房初审小组

  主要任务:负责所辖单位或所辖社区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宣传,入户调查,核定所涉及项目及数据,选定公示区域,按程序要求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基层单位或社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的申报工作。

  2、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

  主要任务:负责对全市开展保障性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政策咨询,具体业务指导;负责受理各初审小组上报的申请住房保障家庭资格认定和审核工作;指导各初审小组资格审核工作及相关政策解答,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数据录入及建立住房档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住房保障工作居民生之首,涉及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责任重大。各级组织和全体工作人员务必严密组织,各尽其责,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深入细致,严格程序。

  此项工作程序严谨,工作环节多,工作量大,并有严格的时间界限,因此,要求各级组织和全体工作人员务必严密组织,深入过细,密切配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任务。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社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4、公开公正,严格纪律,全程监督。

  住房问题事关百姓的生活质量,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反政策的人和事一查到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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