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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桂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记)

  黄海雄(市河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诗华(市河西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忠江(市监察局局长)

  邓 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李 瑜(市规划建设局长)

  苏 云(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王少山(市公安局局长)

  许焕中(市审计局局长)

  杜光讯(市民政局局长)

  麦正平(市物价局局长)

  张 利(市统计局局长)

  邓化义(市电视台台长)

  黄淑贞(三亚晨报社总编)

  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对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重大政策调查和研究;审查批准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的审核意见。

  2、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市、区、社区居委会或市、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工作机制。各社区居委会或基层企事业单位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前期审核工作,各主管部门、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基层企事业单位审核后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下列专门机构:

  (1)三亚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李洪海

  副主任:陈福利、马小木

  成 员:林世川、符云峰、练宗辉、黄曼荣、曾群、黄周颖

  (2)国资委住房保障资格初级审核小组:

  组 长:江桂金

  副组长:陈洪灿

  成 员:徐辉昌

  (3)成立区管委员会住房保障资格初级审核小组:

  ①河东区

  组 长:黄海雄

  副组长:关德

  成 员: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②河西区

  组 长:李诗华

  副组长:张俊康

  成 员: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四、保障对象及保障方式

  1、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为三亚市区内符合市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待定)。

  2、保障方式。

  住房保障工作将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办理出售相结合的供应方式,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自愿申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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