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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负责组织担负重点能源消耗与运输任务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协调工作。

  市能源预测预警办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预测预警及能源应急处理的法规和政策;

  (2)负责建立健全能源日常监测网络及统计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分析,掌握重点能源的供需动态信息,做好全市能源的预测预警工作;

  (3)负责研究和建立能源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网络,建立与有关单位应急调控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衔接;

  (4)会同市能源预测预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研究能源供应紧张时的应急措施;

  (5)定期向省能源预测预警办报送我市能源预测预警相关信息;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办的其他日常或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市能源预测预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预测预警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并将本单位能源预测预警方案和领导机构人员的联络方式报市能源预测预警办备案。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应配合定期报送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并协助市政府对紧张状态的调查核实工作,以及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实施能源预测预警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等重要能源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完善能源供应中断的应对预案;合理制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密切关注国家能源安全状况,全面检测政治、外交、经济、军事等影响能源形势相关因素的变化,为我市制定能源发展战略和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支持信息。

  市监察局:负责对有关部门履行能源预测预警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能源预测预警职责监督检查情况。

  市交通局:协调各相关单位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等重要能源的运输的预测预警,完善能源供应中断能源运输的应对预案。

  市商务局:负责我市成品油供需进行预测预警,监测分析成品油供求状况,规范成品油市场,完善成品油供应中断的应对预案,定期向能源预测预警办报送成品油供需相关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等重要能源的公共安全预测预警,完善能源供应中断时公共安全的应对预案。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落实并监督使用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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