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合作,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能源预测预警能力;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能源预测预报能力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加强合作,充分吸收借鉴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在较短时间内提高我市预测预警工作水平。

  三、切实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三亚市能源预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能源预测预警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市监察局分管副局长、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分管副局长、市物价局分管副局长、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市统计局分管副局长、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负责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销售分公司三亚加油站负责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三亚石油分公司负责人、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负责人、三亚华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海口车务段崖城火车站负责人、市航运总公司负责人、三亚港集团公司负责人、华能海南中海发电股份公司南山电厂负责人、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三亚市能源预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能源预测预警办)。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厅分管副局长、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市统计局分管副局长、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负责人、华能海南中海发电股份公司南山电厂负责人担任;成员(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科(业务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一科负责。联系电话:88274344。

  市能源预测预警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预测预警及能源应急处理的法规和政策;

  (3)按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制定本市能源预测预警应急预案;

  (4)组织实施本市能源应急处理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