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8〕7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三亚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8〕2号)和《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发改交能〔2008〕353号)要求,为做好能源预测预警工作,提高我市能源预测预警能力和水平,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和国内外能源行业发展的新形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重要性
能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快能源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做好能源预测预警工作,有利于准确判断能源行业发展趋势,科学制订能源发展规划,促进能源行业和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有利于制订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利于及时应对能源形势变化,增强我市能源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能源保障。
目前,我市尚未建设全面准确反映能源形势的预测预警分析系统,信息基础薄弱,能源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资金投入不够,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不健全,严重制约着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相适应。因此,要充分认识做好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重要性,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努力争取在短时间内把能源预测预警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能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统一组织下,充分发挥各行各业的积极性,围绕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完善能源统计,创新能源预测预警方法,加强能源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形成科学高效、及时准确、安全可靠的能源预测预警体系,有效分析预警能源供应能力,资源可控性和能源需求变化,更好地服务于国家能源管理和战略决策,增强能源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