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深入进行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中央政法委为加强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明确领导责任。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在各级法院党组的领导下,由政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省法院成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法院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检查指导。各中级、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采取切实措施,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引导好,密切配合,确保活动扎实进行。各中级法院的实施意见及辖区内有关的工作简报、经验材料等,请及时报省法院政治部,省法院将利用工作简报予以转发,在全省交流推广。
二要抓好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和新任领导干部、新进法院人员和基层人民法庭负责人的集中培训。各级法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各类人员分类学习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一是要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重点是要抓好“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比较”、“政法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四个专题的学习。二是每一名领导干部和党员法官,都要自觉自学,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三是省法院在5月上中旬,组织举办一期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基层法院院长和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在4月份,举办新进人员培训班,将全省法院新招录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全部培训一遍。四是在上半年启动《2008-2010年全省基层法官三年轮训工作方案》,由省法院对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和法官进行集中培训。
三要严格督促检查。各级法院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情况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省法院将由领导干部带队,组织人员深入各地采取听汇报、查看有关会议记录、学习资料,听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走访有关群众和当事人等方式,对活动的开展进行明察暗访和抽查,并组织全省统一考试考核。同时,上级法院在检查中,要善于总结好的经验,善于发现、帮助和解决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和正常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要抓好宣讲和宣传鼓动。省法院和中级法院要组织宣讲团或报告团,选调理论宣传骨干和先进模范人物,精心组织准备,深入一线,向基层的每一名法官干警直接宣讲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和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各级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庭,要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学习园地、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开展活动的舆论氛围。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向社会广泛宣传全省法院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的成绩,注意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司法正气,推动活动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