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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四、组织实施

  此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定西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

  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事项,由市监察局负责协调和督办;涉及银行系统的普查资料,由人行定西市中心支行负责协调和提供;涉及银行系统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的事项,由定西银监分局负责协调;涉及保险系统的普查资料,由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协调和提供;涉及证券系统的普查资料,由华龙证券定西服务部负责协调和提供。兰州铁路局定西工务段负责全市境内铁路运输系统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支持经济普查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本县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县区普查机构要于2008年6月底前组建到位。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经费保障

  本次经济普查所需的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精打细算,专款专用。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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