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行风面对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8]64号)
各县(市、区)委、政府,市直各部门,省属驻酒各单位:
《酒泉市"行风面对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8年6月20日
酒泉市“行风面对面”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和谐酒泉,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广电局决定在酒泉电视台开办"行风面对面"节目,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酒泉"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 "三化、三市"建设的工作思路,着眼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树立部门和行业良好形象。
二、形式和内容
"行风面对面"工作集沟通、服务、监督于一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优势,在酒泉电视台开办 "行风面对面"和反馈版"回音壁"节目,在《酒泉日报》开设"行风之窗"栏目。"行风面对面"节目采取录播的形式,以酒泉电视台为主,《酒泉日报》、《酒泉电视报》、酒泉市政府网站配合的媒体联动方式,让群众既可以在节目录制时通过现场提问等方式与部门领导直接沟通,也可以通过公布的热线电话、短信号码、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等方式随时反映问题。把政府关注的工作重点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宣传党的政策,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让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直接倾听群众的声音,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风行风建设。
(一)节目运作形式
"行风面对面"节目按照节目预告、意见收集、节目制作、节目播放、处理结果反馈的流程进行。
1、节目预告。节目录播前,对录播节目的时间、部门(单位)、领导及收集意见、受理投诉的渠道,在酒泉电视台、《酒泉日报》、《酒泉电视报》专题栏目及酒泉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2、意见收集。通过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邮政信件等方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受理群众的投诉、咨询,统一填写《酒泉市政风行风热线群众投诉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