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第二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四)运动员年龄及审查办法:
  1、年龄规定:
  成年组:各参赛项目的运动员年龄均为18周岁以上。
  少年组:各参赛项目的运动员年龄均为1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审查办法:
  少年组参赛运动员凭身份证、学生证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参加少年组各项目比赛。
  (五)参赛要求:
  1、各县(市、区)代表团须参加成年组各项目比赛和少年组各项目比赛。
  2、省属驻酒单位及市直行业系统组团的只参加成年组所有比赛项目。
  3、玉门油田教育分局,市直大、中专院校,酒泉中学单独组队参赛。
  4、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5、运动员人身保险由组团单位自行办理,没有参加保险不得参赛。
  十、竞赛办法
  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由市体育局另行发文。
  十一、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办法:
  团体项目录取前三名;个人项目录取前六名。
  (二)计分办法:
  1、集体项目(含团体)按金、银、铜(7、5、4)实行双倍计分。
  2、个人项目按7、5、4、3、2、1计分。
  3、在田径项目中达一级者加计二块金牌(加计14分), 达二级者加计一块金牌(加计7分),如运动员同时达一级、二级者按一级加计。
  4、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各县(市、区)获得省级以上群体活动先进集体加计5分,个人加计3分,国家级集体加计10分,个人加计7分。(各加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三)排名办法:
  1、成年组不进行排名;
  2、少年组按团体总分和奖牌分别排名;
  3、金牌数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银牌数相同,铜牌数多者名次列前;团体总分相同者,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其余类推。
  十二、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三、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调
  十四、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报名:2008年 7月30日前将报名表报市体育局群体竞训科。
  2、第二次报名:2008年 8月30 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与代表团团部人员和运动员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市体育局群体竞训科,第二次报名后不得更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