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洪水灾害和水库工程突发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河道洪水和山洪灾害。
(四) 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洪水管理的水平;坚持流域和区域相协调,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城乡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依法防汛,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第二章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 市级应急指挥部机构。成立酒泉市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酒泉军分区副司令员任副总指挥,酒泉军分区,市发改委、水务局、中小企业局(经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局、广电局、供销社、地震局、气象局、通讯、电力、铁路等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指挥全市防汛抗洪抢险应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与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的防汛抗洪应急工作,处理突发性事件,落实本预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 流域应急管理机构。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讨赖河流域管理局,市党河流域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 有关单位应急管理机构。有防洪任务的水利管理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电力部门、重要交通干线的营运管理单位、大中型企业等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第三章 防汛抗洪应急重点
全市范围内的水库、城市、河流险段和山洪灾害多发区为防汛抗洪应急重点。
(一) 水库:全市共有水库79座(大中型6座,小型73座)。重点防御的水库7座:双塔、鸳鸯池、昌马、党河、解放村、赤金峡、榆林河。
(二) 城市: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7座城市。
(三) 河流险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