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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惠民利民工程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惠民利民工程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8〕69号)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凉市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集中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08〕24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实施惠民利民工程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七日

实施惠民利民工程创建全省文明城市
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凉市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集中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08〕24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经济发展与民生工程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解决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现实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原则。认真落实构建和谐民生为先的要求,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归宿,摆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切实保障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
  2、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新增财力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
  3、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各级政府及政府各相关部门为实施主体,同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改善民生的积极和主动性,引导和组织工程所在地农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4、坚持科学发展,共建共享的原则。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实现全体人民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
  围绕解决群众要求最迫切、社会最关注的吃水、行路、上学、看病、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广电和人口计生工作,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改善民生办实事,让全市人民共享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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