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市信访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13、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全面贯彻
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行政复议领导负责制,将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包括案件受理数、办案质量、办案效果、复议决定执行情况等,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
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进社区、进村组活动”,进入面要达到60%,使广大民众了解、掌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知道并且愿意通过行政复议的形式反映诉求、表达意愿、解决争执、化解矛盾。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书制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制度、违反
行政复议法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方法,注重运用调解、协调等手段,化解矛盾,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
14、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并实施《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公布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信息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配合)
15、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以及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信息办、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16、切实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对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督促指导其实行信息公开。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及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监察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
六、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