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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㈩市环保局: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对相关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的环评审批情况进行检查,对其中已经办理了环评审批的,依法予以撤销;对尚未办理环评审批的,一律不予办理。

  〔十一〕市规划局: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对相关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的规划许可情况进行检查,对其中已经办理了规划许可的,依法予以撤销;对尚未办理规划许可的,一律不予办理。

  〔十二 〕市房管局: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对相关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的房产登记发证情况进行检查,对其中已经办理了房产证的,依法予以撤销;对尚未办理房产证的,一律不予办理。

  〔十三〕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章建筑依法组织拆除。

  〔十四〕赣西供电公司: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对相关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的供电许可情况进行检查,对其中已经办理了供电许可的,依法予以撤销;对尚未办理供电许可的,一律不予供电。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以利于案件快速查处

  ㈠国土资源部门查处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有犯罪线索的,应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或建议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对于公安、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可以建议监察部门提前介入或参加案件的讨论,监察部门在参加案件讨论时,对依法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相关人员,应督促国土资源部门尽快移送,并依法依纪做好查处工作。

  ㈡公安、国土资源部门对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的移送、受理、查处情况应该及时向监察部门通报。

  ㈢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强化执法手段,密切协作,依法及时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共同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对上级部署的各类土地执法专项行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抽调专门力量,协助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工作,确保将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处理到位。

  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协助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同时,切实将土地执法联动机制列入工作日程,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来抓,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土地执法监管水平。

  ㈤要进一步认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依法保护土地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等有利时机,采取以案释法、利用典型案件进行法制教育等形式,大力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国策,大力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努力在全社会树立依法保护、珍惜和利用土地光荣,破坏浪费土地、违法违规占有使用土地必将受到严惩的思想观念,为维护依法、规范、有序的土地管理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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