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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整个督查工作分四个阶段:

  ㈠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召开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分管领导和窗口首席代表参加的专项督查工作会议,部署专项督查工作;

  ㈡自查自纠阶段(6月24日-7月5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此次督查内容和重点,结合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书面反馈的窗口工作存在问题,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并于7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管理科;

  ㈢督促整改阶段(7月6日-7月15日):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由督查组上门督查,并由市监察局下发限期整改监察建议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㈣总结处理阶段(7月16日-7月26日):督查组认真总结情况,并向市政府上报专项督查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将对窗口建设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扬;对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或单位给予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督查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将其作为改善政风行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二是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把解决窗口建设存在的问题,作为此次专项督查的关键环节来抓,积极抓好整改工作,切实解决问题;三是要通过此次专项督查,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等制度,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和单位名单。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和单位名单

  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文化局
  市发改委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外经贸局
  市建设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房管局
  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经贸委
  市财政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人事局
  市水利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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