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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五、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村社区建设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一同部署、一体推进。要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协同、村级组织牵头、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运行机制。调整和充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建立农村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各村委会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指导村级组织制定好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解决办公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问题。
  (二)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物质和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设立专项经费并逐年加大投入。各村要安排-定比例的社区建设经费,培育发展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民间组织,兴办社区公益性事业。同时,各县(区)小城镇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其他支农经费要与农村社区建设对接,形成部门齐抓共建的合力。要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区潜力,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提倡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社区,积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三)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参与机制,壮大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力量。建立考核、民主评议、工资待遇、保险、奖惩等制度,激发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农村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发动农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以投资服务设施、自愿捐款、义务劳动等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农民的作用,依托共青团、妇女组织等成立社区志愿者组织,不断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实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制定完善志愿者服务扶持政策和志愿者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各种激励保障制度。
  (四)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要注重从实际出发,打造农村社区文化品牌,形成地区特色。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创新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社区工作模式。要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探索新途径,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附:平凉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标准(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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