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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的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按照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农村社区是城乡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把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管理向农村基层延伸,对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升农村社区文明程度,促进农村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依托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依靠自身力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也为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平台;有利于促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还可以进一步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形成一个有效的载体,让农民群众直接参与社区管理,表达个人意愿和合理诉求,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现城乡社会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七大会议精神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深化村民自治,提升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努力推进和谐平凉建设。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农村社区建设成果的标准。
  --扩大民主、村民自治。切实尊重和保障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提升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功能,增强社区凝聚力,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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