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清理整顿崆峒大道、十里铺、柳湖路两侧修车门店,对没有资质,无营业场地,占道经营的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市运管处、区运管所。
5、清理整顿崆峒大道、十里铺、柳湖路等重点路段两侧的洗车门店,对无营业场地,无排水设施的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市、区工商局。
6、规范出租车、公交车经营行为,做到文明驾车、礼貌待客。更新车体广告,做到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体广告色彩靓丽。
责任单位:市出租车管理办、区公用事业局。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
对城区沿街栽置和临路建筑物上悬挂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彻底清查,摸清底子,搞清产权关系和经营资质,进行重新登记,对符合户外广告整体设置规划的允许保留,对不符合整体设置规划,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全部予以拆除。集中整治沿街商铺的门头店牌,按照一店一牌(或一匾)多余拆除的原则,更新或拆除商铺前多余和陈旧破损的广告牌(匾),在同一建筑的广告牌(匾),要高度统一,色调和谐,风格相应一致。
责任单位:市政设施管理处;配合单位:市区工商局。
(五)开展住宅小区整治。
1、配套完善小区公用设施,合理布设垃圾斗点。
2、确定专人加强小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理小区内外垃圾、杂物,保持小区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崆峒区政府。
(六)开展环境噪声整治。
加大环境噪声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污染的整治管理,预防和减少噪声扰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文化娱乐场所产生的噪声由市环保局负责整治;高音喇叭产生的噪声、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产生的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由市公安局负责整治。
(七)开展违规建筑整治。
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对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和临设进行认真排查,摸清底子,搞好认证。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曝光一起,并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坚决遏制违章建筑上升的势头,维护城市正常的开发建设秩序。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执法局、建设局、市区公安局。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为宣传动员和任务落实阶段。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由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各自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启动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