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创新机制,完善制度(5月21日-5月31日)。各试点单位和县(区)要在总结成绩、寻找差距、分析近年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特点、规律和形成原因的基础上,按照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理顺关系、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执法工作程序,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1、建立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平凉市国土资源管理各级行政首长问责制、平凉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集体会审制度、平凉市国土资源局内部审批会审制度、平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与责任追究制度。
2、修订完善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主要包括:平凉市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平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
3、修订完善违法案件查处制度。主要包括:平凉市国土资源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平凉市国土资源案件受理和查处制度、平凉市国土资源重大案件查处督办制度。
4、修订完善部门联办协调制度。主要包括:平凉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件司法强制执行衔接制度、平凉市国土资源管理土地权和矿产权部门联合会审制度、平凉市土地违法案件国土、司法、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平凉市国土资源局与相关部门工作衔接制度。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考核验收(6月1日至6月10日)。各试点单位和县(区)政府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内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验收。
1、搞好工作总结,整理资料。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效和成功的经验与做法,形成内容具体、资料详实的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于5月30日前上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对试点工作各项资料进行归类整理,提请市上评估验收。
2、制定考核方案,验收评估。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合理设置考核评估验收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听取试点工作汇报、组织召开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督查重点案件整改情况等方式对各试点单位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对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予以验收通过,90分以下的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3、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推广。要在全面验收试点单位工作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工作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新的工作安排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提高工作成效,努力完成国家确定的试点工作任务,接受国家和省上的验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