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2008年重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表;(略)
2、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3、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4、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附件2: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消除灾害隐患,降低灾害损失,制定平凉市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1.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选派汛期防灾专职值班人员,进行汛期灾害监测巡查,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2.在上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对辖区内防灾重点和主要危险区实行汛期防灾昼夜值班制度,加强对灾情的监测预报。
3.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重点危险区进行登记、建卡、填写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将灾害监测防治任务逐级落实到乡(镇)、村、社及各灾害点专职监测员。防灾明白卡(两卡)要发放到防灾负责单位和受灾户(群众)手中。
4.对地质灾害专职监测人员要进行防灾知识培训和监测技术学习,使其对灾害的危险性作出初步判断,并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5.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及财产转移应急方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附件3: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为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变化和暴发时间,以便提前采取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专职或兼职观测员或巡查员,要注意当地的气象部门的短期预报,对圈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带)在1-3日内,雨量可能在8-10mm/10分钟或25-75mm/d时,应进行预警、预报。
2.地表形变明显时,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根据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监测和报警。
3.对于特殊的地质灾害泥石流,当其冲断警戒线或界桩时,要立即报警,同时采取避让措施,组织危险区居民有序的撤离现场。
4.预警通讯可采用广播、警报器、喊话器和敲锣等方式报警,必须有两种设施可以利用。同时在危险区、危险点应保证有线或无线通讯设施有一种完好。
5.汛期要组织技术人员对重点危险区(带)进行巡回检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发生灾害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逐级上报灾情的同时,县国土资源局协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调查,采取必要应急措施以防灾害的进一步扩大。
6.为明确各级职责,凡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