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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十小”行业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县区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要深入农村和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发布“十小”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有效保护公民的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督查推进,确保落实。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强一线监管工作,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积极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大暗访力度,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督查。

  整治工作要分年度组织考核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各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表扬,对开展较差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对“十小”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故的地方,要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将严肃查处。

  附件:
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周杰

  副组长:
  许 宏(市政府)

  陈友明(市质量技监局)

  成 员:
  沈宝山(市委宣传部)

  张卫平(市发改委)

  陈百民(市经委)

  张甲宏(市公安局)

  孔培康(市财政局)

  杨中校(市农业局)

  魏 明(市卫生局)

  凌立峰(市环保局)

  许淦林(市工商局)

  金 伟(市质量技监局)

  朱水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凌伯勋(市贸粮局)

  王武元(市法制办)

  董玉梅(市文广新局)

  沈兴元(市供销社)

  张伟林(市行政执法局)

  张树明(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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