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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市级各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各县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小”行业整治行动方案,要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将“十小”整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和工作目标按期完成。各级政府要切实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疏堵结合,以整促治。要以落实省委、市委“两创”总战略为重点,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湖州”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正确处理好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更要帮扶整改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正确处理好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既要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十小”行业,更要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科学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打扶结合,疏堵并举,指导和帮助“十小”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县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经,不断完善整治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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