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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善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善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批复
(嘉政发〔2008〕52号)
嘉善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批准嘉善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请示》(善政〔2008〕12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实施该规划。请按照规划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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