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我市水库大坝发生溃坝以及中小型水库大坝出现可能导致溃坝的重大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组织协调有关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专家以及应急队伍参与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应对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及时研究处理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向市政府、省水利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3 市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其职责是:积极主动为市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负责处理市指挥部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协调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订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督促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2.4 市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利局:负责所管辖水库安全管理和汛期防洪统一调度,指导、监督其它部门所管辖水库的安全管理及汛期防洪统一调度;根据水情、雨情等信息进行洪水预报;指导全市已成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安排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
市发改委:积极争取将出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纳入国家基建计划,协调安排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计划。
市经委: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卫生防护用品以及能源重要物资的生产综合平衡、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电力供应的协调和调度。
市财政局:按照《泸州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及时安排和拨付资金。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及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危害水库大坝安全的恐怖活动、盗抢抢险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遇有紧急险情,协助组织群众撤离、转移;及时收集研判情报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水库出险造成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指导。
市交通局:负责应急期间水运和公路交通的畅通;组织相关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和车、船业主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为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运输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卫生防疫、卫生执法监督等工作,具体按照《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