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工作的意见
(泸市府发〔2008〕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四个四”发展战略,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科学规划,搞好重大项目储备
按照“立足四川,依托重庆,融入成渝,拓展滇黔”的发展定位,紧紧围绕“四大产业、四大园区、四大通道、四大中心”的战略目标,在对“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上,调整发展目标,规划发展方向,明确发展重点,依据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准入条件,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项目规划。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做好项目规划。
一是围绕“立足四川,依托重庆,融入成渝,拓展滇黔”的发展定位,抓好铁路动脉、高速公路通道、水运港口、航空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规划。二是围绕建设商贸物流中心、旅游组织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区域中心城市四大中心,突出现代服务业,抓好大物流和大商贸的项目规划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的规划工作。
(二)立足“两个依托”做好项目规划。
一是依托“酒业、化工、能源、机械制造”四大产业规划项目,延伸产业链,发展上下游产业,尽快培育一批百亿企业集团和企业集群。二是依托酒业集中发展区、纳溪化工园区、机械工业园区和川渝合作泸州经济示范区四大工业园区规划项目,把园区打造成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资源整合的重要载体,要素聚集的重要基地。
(三)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
一是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安排要严格按照完成可研审批报预备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报实施项目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找准项目与宏观调控政策的结合点,实现与国家投资方向、省上投资重点有效对接。要密切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符合国家资金投向的重大项目,要积极帮助落实申报方案、条件,千方百计争取更多的国家项目落户泸州,争取我市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计划,得到更多的国家资金支持。同时,要牢牢把握四川实施“南向开放”战略这一大好机遇,树立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新理念,着眼全局,着眼长远,抓好项目储备。以新的姿态融入成渝经济圈、泛珠三角洲经济圈、泛北部湾经济区、长江经济带,寻求错位发展机会,向外部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以开放合作推进跨越发展,把泸州打造成为四川南向开放的桥头堡。
各区县、各部门要依据上述规划原则,加大前期经费投入,切实抓好项目储备,分级分类建立重大项目动态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