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门要加大以“金土地工程”为主体的项目区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统一规划,在国土资源部门的专项资金基础上,各相关部门涉农资金(中低产田改造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小流域治理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以及农业开发资金、测土施肥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等)按照各自渠道、管理程序和资金使用要求,资金安排上向项目区倾斜,并按项目统一规划,按职能组织实施,通过集聚多方资金集中投入“金土地工程”项目区,实现良性互动,发挥综合效应。
(二)“金土地工程”项目实施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项目布局要紧跟产业布局,搭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将“金土地工程”项目区建成标准农田、高产果园、绿色菜园、农业科技示范场、带动和辐射全市农业经济形成产业和规模。
(三)“金土地工程”项目实施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各区县要以实施“金土地工程”为契机,立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投入相应资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推进新农村建设,本着自愿原则,有规划地拆旧建新,切实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资金落实
各区县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支持,同时按政策使用好耕地开垦费。缴入国库的市、县两级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相关配套资金应全部用于“金土地工程”项目,同时各区县应积极通过占补平衡项目引进社会资金等方式推进“金土地工程”实施,确保“金土地工程”项目卓有成效。
四、规范项目申报条件,促进项目有序发展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集中财力打造精品项目,进一步对项目的申报进行规范。具体要求是:
(一)项目申报具备条件:一是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二是要安排交通沿线,城市近郊,利用效果好的区域;三是要与产业布局结合,立足提高效应。四是要与已实施项目连片,努力拓展规模。
(二)项目申报前,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经农业、水利、农机、林业、交通等各有关部门专家评审,符合条件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的项目方可上报。
五、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金土地工程”的实施要严格执行“七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公告制、工程监理制、财务审计制、竣工验收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国土部门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进度检查,以保证工程质量,让农民从整理工程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中得到实惠。项目实施完成后,各成员单位参与验收,并对相应的单项工程作出质量评估,决定项目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工程实施中不得加重农民负担,积极引导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要重视后期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应。
六、建立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