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审经费
根据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收费标准为430元/人。请在报送材料的同时缴付。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评审材料。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书写要清晰、规范;对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须经单位审核签名后加盖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
(二)上报的有关评审材料,要求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报局职改办。
(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
杭州市卫生局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
一、单位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1、送审报告(委托评审书)1份;
2、“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软件”数据盘1个(用U盘);
3、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A3纸规格)。
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不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
1、“推荐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正高西医类一式48份、中医类一式40份,副高西医类35份、中医类25份(A3纸规格);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
4、破格推荐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
5、论文原件;
6、最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自选1篇)复印件一式3份;
(二)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
第一册(按以下次序、A4纸规格装订)
1、本册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