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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巨能煤炭经营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为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巨能煤炭经营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为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鄂府函〔2008〕12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7号),经市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考核推荐,市人民政府同意将鄂尔多斯市巨能煤炭经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金驼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同森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华益泰螺旋藻有限公司列为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予公布。
  希望上述公司立足农村牧区、面向农牧业、服务农牧民,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加快技术进步,提高效益,完善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纽带,带动农牧民收入快速增长。各有关旗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扶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关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我市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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