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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运行的通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运行的通告
(琼府办〔2008〕84号)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政务服务中心定于 2008 年7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从7月1日起,省发展与改革厅(含省物价局)、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含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水务局、省林业局、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省旅游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气象局、省档案局、省盐务局、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地震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分局等 35 个省直单位和中央驻琼单位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及相关的收费项目,一律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经省政府批准不进入的项目除外)。

  二、省直单位原分散设立的政务(行政)审批大厅一律撤销关闭(经省政府批准保留的除外)。各单位不得擅自在原单位或其他场所自行受理办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及相关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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