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关于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文件,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登记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力度,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按照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我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方案,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步伐,认真研究解决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2008年8月底前完成整合任务。
四、工作安排
(一)清查阶段(2008年3月1日至4月15日)。根据“回头看”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各旗区每周五要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4月10日前报送所有表格(附后)及“回头看”行动书面总结。
(二)督查及总结阶段(2008年4月16日至30日)。市人民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旗区“回头看”行动进行全面督查。凡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应关闭矿山无正当理由未关闭、假借整合名义保留应关闭矿山、无正当理由未足额缴纳费用等情况的旗区,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探矿权、采矿权审批。
(三)迎接国家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5月1日至31日)。市、旗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做好迎接国家九部委检查验收组对我区“回头看”行动和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回头看”行动既是一项重大专项行动,又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厌战和畏难思想,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回头看”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市、旗区人民政府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回头看”行动的领导,建立“回头看”行动目标责任制,实行层级负责制,层层抓落实。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回头看”行动的各项任务。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对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及成员进行调整,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