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立若干“专项工作组”,各有关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与自治区衔接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和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主要负责应急机制的基础建设和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根据需要报请市政府向自治区提出动用自治区级储备物资建议;建设并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网络;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分析预测、预警信息等,提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议,负责管理应急专项资金。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专项工作组”职责:根据委内职能分工和应急工作需要,分别负责制定工作预案,监控协调相关应急资源,服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在应急响应状态下,分工负责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市场价格监管、经济政策调控、产业政策协调等有关专项应急工作。
(三)旗区工作机构
各旗区发改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综合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三、预防监测
(一)信息监测
建立和完善各类信息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做好宏观经济、市场价格、经济运行动态等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出监测预警报告。
(二)应急报告
1.报告内容
监测预警范围内异常现象,异常原因初步分析,动态趋势判断(消失、持续、扩大),预防措施建议。如异常情况由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引发,则报告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过程、已产生的影响和损失、有关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当前事态受控制程度和发展态势预测、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应对措施建议等。
2.报告程序
市发展改革委有关科室(专项工作组)按分管领域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监测预警情况、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有关重要信息。地方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协会、联合会等)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可以直接报告市发展改革委。
四、应急准备
(一)预警行动
1.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关于异常情况报告或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一步分析判断,评估措施建议并协调落实;继续跟踪动向,重大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提出预防处置的有关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