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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

  3.调整农村教育结构,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在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中的比重,扩大职业教育面向农村招生的规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与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劳动保障厅、省供销社)
  4.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实验实训设施建设,优化职业学校专业和课程结构,着力培养各级各类应用型人才。鼓励通过捐资办学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与单位:省农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
  5.实行大中专学生免费就读农业种养类专业和园艺类的花卉、蔬菜、果树等专业的政策。继续实行低收入农户子女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交学费政策,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加强农村后备劳动力的培养,对未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进行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劳动保障厅、省供销社)
  6.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工作。继续健全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有效形式,提高农民转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省农办;参与单位: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扶贫办、团省委、省供销社)
  7.全面开展农民“双证制”教育培训,建立既注重实用技能、又兼顾学历提高的农民培训体系。(牵头单位:省农办;参与单位: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委组织部)
  8.巩固和发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农村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实施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计划和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在全省普遍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参与单位:省农办、省民政厅、省文化厅)
  9.坚持完善和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海推直选”制度,积极推行“自荐海选”,选好配强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重点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复转军人、回乡青年、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农村基层干部。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等办法,选拔和储备村级班子人选。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力度,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县、乡公务员的比例。(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参与单位:省民政厅、省农办、省农业厅)
  10.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通过农民科学素质行动、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等有效形式,积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加强对农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建设,积极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民知识化进程。(牵头单位:省农办、省农业厅;参与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科协)
  11.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开展民主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科技文化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城乡文化协调发展,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户、文明企业、文明市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以及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乡镇创建活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参与单位:省文化厅、省科技厅、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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