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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

农村人才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为切实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农村人才工作的主要任务分解如下:
  一、丰富形式、创新载体,培养造就大批农村实用人才
  1.以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为龙头,继续深入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创业者和企业家培训、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项目。(牵头单位:省农办;参与单位: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省科协)
  2.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教育培训网络,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函大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教育培训资源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与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农办、省农业厅、省科协)
  3.积极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办农民夜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讲座和文化知识培训,培养实用人才。(牵头单位:省农办;参与单位: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委组织部、省科协)
  4.加强科技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和实用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农业技术骨干、科技特派员、科技示范户、种养能手开办农家课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深入开展万村万户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活动,实施“百村引智示范项目”。(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与单位:省农办、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科协、省人事厅)
  5.引导国有企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参与单位:省委统战部、省人事厅、省国资委、省经贸委、省农办)
  6.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重点加强对农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养,支持他们成为企业家和各领域专家。(牵头单位:省农办;参与单位:省农业厅、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民政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供销社)
  7.输送优秀农村青年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各类龙头企业学习锻炼。(牵头单位:省农办;参与单位: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农业厅)
  8.发挥引进国外智力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省人事厅)
  9.加大对乡村农技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与单位: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10.加强对乡村中小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1.改革医学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农村培养全科医生。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岗位培训和医学继续教育工作,落实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制度和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人员培训工作。(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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