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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我省农村地域多样性、区域性经济特征比较明显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性较大的实际出发,科学把握各类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不同特点和成长规律,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推进工作,不搞一刀切;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发展。根据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的要求,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制度性障碍,统筹城乡、整合资源,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加大公共服务对农村人才工作的保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人才工作的支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城乡人才工作。
  二、切实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丰富形式、创新载体,培养造就大批农村实用人才。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着力培养一大批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涵盖各个领域的农村实用人才。重点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的实施,着力培养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培养农村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农村实用人才。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加强各类培训项目的整合和衔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教育培训网络,充分发挥各类学校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教育培训资源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中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实践育才,注重在生产实践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切实发挥各类经济组织、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方面的作用。
  (四)政策支持、完善服务,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资金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依法维护农村实用人才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开展农村人才人事代理等公共服务,积极培育农村人才服务中介组织,加大对农村人才市场的调控力度,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建立健全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增强信息服务功能,强化生产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为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技术、信息服务和支持。
  (五)完善评价、增强激励,强化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按照农村实用人才的成长规律和特点,制定以知识、技能、业绩、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和评价制度。充分利用“农民信箱”等平台,分层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落实重点对象的联系、管理和服务措施。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农村的覆盖面,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激励力度。
  (六)加强教育、提升素质,整体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改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着力调整农村教育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巩固和发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农村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大力提高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快农民知识化进程,积极开展民主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和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和人文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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