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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
(浙委办[2008]37号 2008年4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努力培养建设一支宏大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扎实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总体目标是:根据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着眼于扩大规模、提高素质、优化结构,不断完善培养、服务、评价、激励等机制,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重点,着力建设并稳定一支宏大的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实用人才队伍;着眼于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拓宽教育培训渠道,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基本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不断促进农村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争取到“十一五”末,我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大幅度增加,素质明显提高,结构更趋合理,农村人力资源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农村人才工作格局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农村人才工作的氛围基本形成。
  具体任务是:(1)着力培养一批适应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和生产能手。到2010年,全省生产能手(包括种植、养殖、捕捞和农产品加工等方面能手)达到30万人。(2)着力培养一批家庭工业创办者、“农家乐”经营户、小企业经营者、农业龙头企业领办者、农村经纪人、专业合作社创办领办者、行业协会带头人等各类农村经营能人。到2010年,农村各类经营能人达到40万人。(3)着力培养一批适应我省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发展需要的能工巧匠。到2010年,全省农村能工巧匠达到30万人。(4)着力培养一大批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乡村教师、乡村医疗卫生人员、乡村科技服务人员、乡村文化工作人员等乡村专业技术人员。到2010年,全省乡村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5万人。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牢牢把握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正确方向。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党委、政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充分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服务保障、营造良好环境等,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动农村人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广大农民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着力培养一大批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不断增强农村人力资源的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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