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及目标: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资金存储、使用制度,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保证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民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纠风办参加。
“两项基金,两项资金”要力争用1年时间基本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六、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及目标:对涉农涉牧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完成对涉农涉牧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纠正和查处涉农涉牧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对各地落实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克扣涉农涉牧补贴款等问题,纠正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不顾农牧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牧民负担的行为;解决损害农牧民土地草场权益问题,纠正在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征占农牧民土地草场中损害农牧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牧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责任部门:市农牧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纠风办参加。
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主要任务及目标: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强收费监督,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开展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规范办学行为,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对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继续进行清理规范,实施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牧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纠风办共同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市文化局参加。
八、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任务及目标: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行为。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制定医药代表行为准则,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院务公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推进对医院的巡查工作,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研究制订加强民营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监管的措施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