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阿盟生育关怀公益金制度,制定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措施,对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偿,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生育关怀公益金管理办法由盟人口计生局、财政局制定组织实施。
(六)关怀。积极开展以“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的成长和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干部”为主要内容的“生育关怀”活动。
具体目标:
1、制定“生育关怀”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生育关怀活动。
2、实施“优孕通”工程,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优质服务。
3、在农村牧区积极探索建立为政策内生育的妇女在孕前、孕期和哺乳期给予补贴的制度试点工作,逐步推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自治区《意见》的具体行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各旗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的实施,要把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综合决策机制。“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在制定宏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时,要与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协调会商,切实处理好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优先优惠的关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综合决策的机制。
(三)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确保各项资金投入到位,切实保障“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的顺利实施。积极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及社会各界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环境。要加大对实施“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的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城镇社区、农村牧区基层各种文化场所和宣传途径,让“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
(五)强化绩效评估,建立长效调控机制。在实施“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过程中,各旗(开发区)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把资金管理、发放、各项奖励扶助的政策条件、享受对象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监督与检查,将其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长效评估调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