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2008〕25号)
各旗人民政府,盟直各部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
现将《阿拉善盟“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日
阿拉善盟“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内蒙古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内党发〔2007〕2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激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构建我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总体目标
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群众参与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各类政策,整合各种资源,形成有利于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使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率先脱贫致富,经济上得到实惠、权益上有保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利益导向、多元惠民。坚持以人为本,把惠民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相统一。
(二)坚持政府为主、群众参与。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协调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群众参与的利益导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