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署发[2008]26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
  《阿拉善盟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阿拉善盟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推动阿拉善盟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充分发挥试点嘎查村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现就全盟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环境友好的总要求,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引导作用,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把试点嘎查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民主、社会稳定、文明进步、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
  二、试点范围
  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巴彦霍德嘎查,阿右旗巴彦高勒管委会巴彦高勒嘎查,额济纳旗赛汉桃来苏木赛汉桃来嘎查、巴彦桃来农场(自治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示范嘎查)。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试点嘎查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牧民收入不断提高,人均纯收入增长率高于所在旗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整体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试点嘎查村农牧民子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牧民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民主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制定规划和确定建设项目时,要以农牧民自愿、嘎查村民自治为主,以维护广大农牧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宗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从解决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入手,集中力量搞好住房、道路、水利、能源、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整治,确保农牧民受惠。
  (二)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群众意愿和本地区发展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编制试点嘎查村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制定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有序地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