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节能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市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北京市建筑节能2008年行动计划》在市建筑节能工作经联席会议第三次工作会议上讨论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薛军、邱样娥
联系电话:63985274
附件: 北京市建筑节能2008年行动计划
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北京市建筑节能2008年行动计划
2008年是实施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2008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建设部、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地方立法,完善建筑节能的经济调控政策体系和行政监管体系;确保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强化既有建筑的用能管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建立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项目监管体系,加大建筑节能的专项执法检查力度;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开创建筑节能工作的新局面。
(二)年度目标:全面落实建设部和财政部下发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北方采暖地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完成《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规定的2008年度任务。
二、具体任务
(带▲的项目为2008年内须完成的项目,其他为跨年度实施的项目)
(一)重要专项工作
1、推进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建能耗分项计量监管平台建设▲
建立全市能耗分项计量监测平台,确保按照建设部要求完成160栋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分项计和动态监测设备安装。强化政府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电、用热在线监测。
责任单位:市建委 各区县政府
协助单位:市发改委 市信息办 市财政局 市市政管委
2、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确保按照2008年市政府实事工程要求完成10万平方米城镇住宅节能改造,250万平方米国家机关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低成本改造;力争按照《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的规定完成36万平方米城镇住宅节能改造,423万平方米国家机关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