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8-2010年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的通知

  (三)效果目标

  1.市“行动”办将参照全国“行动”办和省“行动”办推荐使用核心信息,制定我市的“行动”核心信息,到2010年农村居民对“行动”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60%,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50%。

  2.到2010年中小学生对“行动”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70%,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55%。

  3.到2010年,农村无烟学校占中小学校比例达到20%,15岁以上人口吸烟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三、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营造“行动”的社会环境

  1.加强政府领导,提供政策保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行动”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行动”规划项目和措施,统筹安排“行动”所需的经费,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向政府汇报“行动”的有关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和日常工作,各级各类卫生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开展健康教育,特别是乡村卫生人员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自己的工作,开展切实有效的农民健康教育,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专业人员要给予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级爱卫会要做好“行动”的协调工作,把“行动”纳入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镇活动中,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改水、改厕等各项农村环境卫生建设,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加大对“行动”的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行动”,促进新农村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推广农业科技和健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工作规划。在农村科技培训工作中,增加传播卫生知识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干部和科技人员的健康意识,并组织农民收看“行动”节目。

  各级教育部门要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所需的师资、教材、课时等内容,提高健康教育开课率。

  各级广电部门要继续推动“行动”音像材料的播放,电台、电视台要适当播放一些“行动”公益广告和音像材料,积极创作播放有关节目和专栏,使农村居民通过广播、电视获得更多卫生知识。要随着“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实施,逐步扩大卫生知识的传播范围。

  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优势,组织和发动农村广大妇女学习卫生知识,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乡村的妇女干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卫生人员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